2012年3月4日 星期日

不自知中犯的戒律參考



多年前,有一次跟某仁波切通網路電話,無意中提到某位師兄在幫人複印一些資料,然後仁波切說了句:這是偷盜哦!

這句--這是偷盜哦,讓我時常想起,後來逐漸加強、學習了這方面戒律的認知......

在現今社會,佔用、浪費、揮霍公家和單位財物的現象非常普遍,其實這個特別容易違犯,因為這都是在消耗自己的福報。

故事公案:

一、

有一次,文殊師利菩薩化身杜順和尚有一雙新鞋,乃對人講:“我在無量劫以來,未曾拿過人家一草一木、一針一線。所以我的東西,也沒有人來拿。如果不信,我 將這雙新鞋,放在城門口,三天之內,如果被人拿去,就證明我打妄語。”三天之後,那雙新鞋,果然仍在城門口。這證明他持不盜戒是那麼清淨!

二、

以前有一位比丘,在山上的池塘邊打坐。出定了之後看見池塘裡有很多荷花,花朵長得很鮮豔豔,這位比丘就開始欣賞花朵、聞花香。這時水神就現身告訴比丘:「你怎麼偷看、偷聞我的花呢?」比丘覺得奇怪,就問道:「我剛才看到有人,不但是看、是聞,還把池塘裡的花摘走了,你怎麼都不講一句話?而我並沒有拿你的花,只是看一看,怎麼說我偷看、偷聞呢?」

水神回答:「我剛才看到您在這裡打坐,一遍光明,現在由於你偷看、偷聞我的花,身上的光明都消失了!修行不是件容易的事情,所以我特地來告訴你,至於那位路人,煩惱習氣重,講也沒有用,所以我就不講了。」由此可知,不偷盜戒有粗細之分,能夠持守到最微細,也能證到寂滅的境界。

慈誠堪布___在居士五戒偷盜中開示相關實例:

偷盜的概念很廣泛,其實也複雜也很簡單,沒有貪婪之心就很簡單,有了貪心再多的法律也制定不完......

比如:森林、水源、礦產,卻並不是無主物,而是屬於國家的財產。因此,我們就不能無視法律而隨意地去山上砍柴、伐木,或者私自開採礦藏、水源!

其實,戒律中有許多細微的劃分方式,但最根本的界線,就是有否具備所盜竊的物品,已經徹底地屬於自己的想法。真正修行的過程中戒律的劃分特別微細,不僅要做到不偷盜他人財物,更要守護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根,不令馳散。

我們的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根都容易犯盜戒。偷聽即耳朵犯盜戒、鼻子偷聞香味,也犯盜戒。
所以,真正持守不偷盜戒到最微細之分,而是六根不對外攀緣,這念心就不動了,才能達到寂滅的境界,所謂「寂然不動,感而遂通」,能夠做到寂然不動,心性本具的神通智慧自能顯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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